患者因药品及医疗器械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患者既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也可以要求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生产者给予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生产者追偿。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具体分析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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