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婚先孕无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时间:2023-03-20 10:50:49 3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选择不要争夺抚养权或是其他措施,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一)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二)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小孩,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一般情况下,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都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一、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

(二)其他因素

其他因素中主要包括两大类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

首先,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

其次,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如果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又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法院是会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这个过程需要的材料应当由孩子的父母及其亲属进行提供,其中最重要的参考意见是孩子的意愿,法律会做出最公平的、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最有力的判决。

全文8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未婚先孕 最新知识
针对女方未婚先孕无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方未婚先孕无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