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据悉,该案共涉及被告单位及被告人68个,其中被告单位22家,被告人46名。其涉及面之广、涉及人数之多均为青岛市首例。
案情回放2004年3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处经过调取公司注册资料发现,本市无业人员孟宪龙盗用张宝莉的身份证,虚假注册了青岛达源鑫商贸有限公司,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年3月16日,公安干警将孟宪龙抓获。孟宪龙到案后供述,他先后设立青岛达源鑫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汇通利经贸有限公司,伙同迟红日设立青岛富龙利建材有限公司。并通过高翠峰、单存文、胡春红等人介绍,利用上述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将高翠峰传唤到案。高翠峰对伙同袁胜茂、阎建岫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次日,公安机关将单存文、胡春红抓获。两人对伙同杨汝升、程显雨、李建锡等人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同年3月21日,在孟宪龙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迟红日抓获。迟红日到案后,供述了设立青岛全兴顺商贸有限公司,并通过高翠峰、单存文、胡春红、袁胜茂介绍,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此后,公安机关又将涉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其间,黄波、刘光耀、刘道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同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将杨汝升抓获。杨汝升到案后对伙同于子禄、吴家俊、高选铭等人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3月24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其间,经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先后两次决定对此案延期审理。
庭审直击今年9月20日上午9时20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审判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屹峰、代理检察员隋蔚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孟宪龙、迟红日非法设立青岛达源鑫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汇通利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全兴顺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富龙利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单存文、胡春红、高翠峰等人,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使用上述4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青岛岳坤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虚开税款共计100余万元。宋桂芝等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在明知取得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虚开的情况下,仍入账抵扣税款。孟宪龙、迟红日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还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大量进项发票用于抵扣税款。
检察员孙屹峰用了半个小时才将起诉书宣读完毕。
在庭审现场,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在这46名被告人中,男性为38人,女性为8人;初中以下学历(含初中)为22人,高中、中专学历为17人。庭审中,大专以上学历为7人;有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犯罪指控有异议。
当天下午4时,主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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