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除了借条这一项凭证之外,还应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如果仅有借条但是缺少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则证明能力大大减小,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一般包括:收据、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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