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第二,不能申请复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第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不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前述的复核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在公安机关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下,申请复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进行救济的途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女,岁,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男,岁,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男,岁,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男,岁,住址:。身份号:
复核请求:请求,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现补充如下意见。
事实与理由
因此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请求依法撤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此致
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
年月日
书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书应注意重新陈诉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申请复核的理由。交通事故原因复杂,进行事故认定复核时又需要走各种程序和办理各种手续,书写复核申请书还需要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以及法律知识。所以在提出事故复核时,您可以选择专业律师对您进行指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