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股东造成了损害,股东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股东造成了损害,股东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 东 如 何 维 权 ?
根据素材2中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高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 向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要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股东需要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2. 如果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逾期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果公司高管以外的其他人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也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维权需要依法采取行动,且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建议股东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股东造成了损害,股东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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