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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股东虽然持有公司的股权,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可以影响公司的决策,但事实上,单一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并不大。但这是否意味着,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股东就不会受到影响?我们怎样才能摆脱异常操作的清单?希望它能帮助您
如何从异常操作列表中移出。目前,公示系统的年报功能已再次开启,尚未做年报的要抓紧做补充报告。别忘了如实填写公示栏
条件二:时限为列入异常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例如,如果您从2015年7月10日起被列入异常名单,您可以在2018年6月30日前补齐所有年报,申请调出异常名单。如果您在2018年6月30日前没有年报,对不起,您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第三个条件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充报告完成后,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异常名单剔除申请书,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企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异常名单剔除。免职申请应当写明申请机关、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原因、补报时间、申请内容,《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按照《企业信息暂行条例》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三年内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将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单中除名的,可以向作出除名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依照前款规定,应当作出撤销企业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搬迁决定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登记号、搬迁日期,第十一条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在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后,可以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单中除名,依照本办法第七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除名决定履行公示义务后的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撤销决定。
第十三条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公示的信息进行更正后,商务部要求从异常经营名单中除名,根据本办法第九条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依法变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核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撤销决定法律规定,或者企业拟与注册住所或者营业地重新取得联系,申请从异常经营名单中除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免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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