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即发给离婚调解书,这就是调解离婚。2、判决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离婚。
丧偶老人怕孤寂再婚不和法院调解离婚
利川市毛坝人民法庭于2日对一起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进行了妥善调解,避免了一起悲剧的发生。
家住利川市毛坝乡的原告周大爷与被告王大妈均是丧偶之人,周大爷已过花甲之年,王大妈也已年过半百。经人撮合,双方大胆地打破封建观念,不顾儿女反对,于2005年走到了一起,重新组建了家庭。起初双方都比较珍惜这段夕阳一般美好的婚姻,一个勤劳肯干,一个勤俭持家,共同发展了一亩多茶园,添置了一些生产、生活用具,日子过得比较红火称心。但好日子没过多久,双方就开始互相指责起来,王大妈说周大爷不给她零花钱,周大爷指责王大妈攒私房钱,最后发展到摔盆砸碗的地步。争吵多了,周大爷觉得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了,遂于今年5月向法庭起诉,要求与王大妈离婚。
法庭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王大妈还在地里干活,闻讯后伤心万分,哭闹着大骂周大爷没有良心,甚至觉得受到莫大侮辱,扬言“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要去寻死觅活。经法官耐心地反复劝解,王大妈最终平静地接受了现实,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周大爷分给自己共同财产折合为人民币3万元。经法庭仔细核实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王大妈最后只要求分得1万元,周大爷反复考虑后也表示同意。
考虑到王大妈离婚后的生活问题,法庭在本案闭庭后又继续做王大妈儿子儿媳和女儿的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王大妈的儿子儿媳及孙女都表示欢迎王大妈回去,女儿也表示会经常去看望,王大妈这才搂着小孙女,伤心的眼睛里终于又露出了笑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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