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医疗纠纷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履行哪些职责
医疗纠纷中卫生行政部门应履行的职责为:
1、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2、组织调查医疗纠纷,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3、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负责组织调解。
二、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医生护士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有几种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主要以经济赔偿责任为主,辅之以行为责任如赔礼道歉,并且允许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其次是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次是行政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发生导致患者死亡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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