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倒卖车票、船票罪,此罪需要下列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共同营利目的;
3、犯罪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存在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1、犯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该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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