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无法共同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只能通过的方式办理离婚。2,离婚的一方可以在自己居住地的递交状。3,需要向的提交:(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3)状,其中应写明离婚的理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费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方式;(4)相关证据。4,《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人跑了怎么办?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二、夫妻离婚怎么承担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人跑了,受害人提出离婚的话,在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启动缺席审判,没有过错的话法院会判双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跑的一方存在重婚或者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法院可以判其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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