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快速简易起诉流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法院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网上起诉流程介绍
网上起诉立案的流程为: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登录后选择到当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选择好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小程序,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选择我要立案,然后有管辖权的法院,选择为本人立案或者为他人立案;填写当事人的身份材料,上传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后提交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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