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二、新余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新余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申请表,身份证明,照片等。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出具出入境证件的单位同意证明。其办理依据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该办法中也规定了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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