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诉讼书和一份副本,起诉书中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相关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清单;
6、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后多久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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