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幼儿实施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1、对幼儿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幼儿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幼儿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3)、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近亲属可向法院申请另行指定监护人。
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二、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证据收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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