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对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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