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依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付。所以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交通事故双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相应承担责任。
自燃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汽车自燃是保险公司“自燃险”的赔偿范围。
为了防止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后的财产损失,车主可以购买车辆自燃险。车辆自燃险即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它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辆自燃险。自燃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保费并不高,一般仅为几十元。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
(1)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3)常见除外责任:
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意外事故的起因是由于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对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在冬季曾经发生过因低温车辆不能启动,司机高温烘烤油箱导致汽车起火,这种做法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定而不属于自燃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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