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登记指南
1、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市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市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市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市内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于本登记。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1、网上自主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群众登陆12356.c.c网站,根据提示自主登记,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85429816咨询。
2、在卫健便民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网络办理流程
1、登陆12356.c.c(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中打开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选择“网上登记”。
2、按提示内容填写信息。
3、成功后,点击“办件查询”并打印即可。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有五点变化要知道前置条件变化:新修订的《办法》取消前置条件审核,夫妻(含再婚夫妻)凭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供724小时网上自主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在生育前,也可以在生育后。登记对象变化:
1、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省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省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省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省内户籍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证件办理方式变化:既可以自主办理,也可以到原来的办证窗口办理。证件形式变化:
1、A4纸自助办理打印证件;
2、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图片证件;
3、各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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