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品放在拍卖公司能追回吗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求对方退还,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现在拍卖业内通过估高你拍品价,收巨额前期费用的公司已占半数以上,所以只要收前期费用的公司都别送拍,这是最保险的。交了前期费用,拍卖不成交,钱就没了。如果前期费用上千过万的,通常都是目的是收前期费用赚钱的公司。建议以后但凡有收藏公司或拍卖公司找你,可注意以下两点:
1、先留意它的公司名称,如没“拍卖”两字,都是无拍卖资质的公司。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企业名称里必需含“拍卖”两字。
2、送拍时留意拍卖公司收不收前期费用,前期费用超千上万的,要回拍品,调头走人。以免上当受骗。
二、委托拍卖的程序
委托拍卖阶段需确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证明、及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明等。
委托阶段需确定委托人的权利。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能够证明委托人对即将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力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证明材料。
拍卖人必须了解委托人委托的拍卖标的物的性质。委托人必须提供拍卖标的物的详细资料,包括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及存放地点。由于拍卖标的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对于不同标的物,拍卖人应争取获得尽可能详细的资料。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物的保留价,佣金收取的比例及拍卖方式等。然后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书》,也可称为委托拍卖合同
三、拍卖的公告与展示
拍卖的公告过程包括:拍卖的公告、对拍卖标的的宣传、与竞买人的联络与咨询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展示。
拍卖的公告即为拍卖人将拍卖的大概情况告知于社会公众,告知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必须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告知的常用方式为在媒介上刊登广告等,公告本身并不是合同意义上的要约,而只是邀请谈判(实为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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