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法院起诉,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关键是在于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已经破裂,这样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离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还是判不离,我该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还是判不离的,可以再次起诉。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再行起诉,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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