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
一、医保跨省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如何把个人的社保从市转到省社保
个人的社保从市转到省社保只需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但目前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医疗保险。
首先持身份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到原来缴费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给新单位就可以),新单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经社保机构审核,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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