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6条规定,未办理房产证过户的买卖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产证未过户,房屋并未进行产权登记,因此这属于物权变动问题。然而,这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依法对房屋行使债权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6条规定,未办理房产证过户的买卖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房产证未过户,房屋并未进行产权登记,因此这属于物权变动问题。然而,这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依法对房屋行使债权权利。
【 民 法 典 】 房 产 证 过 户 后 买 卖 合 同 有 效 吗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证过户后,买卖合同仍然有效。这是因为房产证过户只是一种物权变动的证明,即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权变动证明无关。因此,即使房产证过户,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当事人仍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买卖合同在未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情况下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216条规定,这属于物权变动问题。然而,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房产证过户只是一种物权变动的证明,即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权变动证明无关。因此,即使房产证过户,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当事人仍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