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马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条第一款: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第二十二条:律师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执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的换发及管理办法,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驻马店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向省辖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2.省辖市司法局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
3.省司法厅自收到报送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4.省司法厅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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