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由侵权人承担,首先需要确定死亡的原因,若死者两次事故之中身体都受到了创伤,首先需要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来确定死者离世的原因,此时一般就可以确定各方侵权责任的大小,一旦确定之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即可,若是无法确认,那么两次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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