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村合作社的所需条件为:
1、超过5名成员并且农民成员占80%以上的比例;
2、召开设立大会、起草章程等;
3、办理登记手续、营业执照;
4、印刻公章;
5、具有其专属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6、其出资符合要求并在银行开户。
合作社没有经营过需要注销吗
合作社没有经营过需要注销。合作社注销流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不予受理,要说明理由,办理的材料如下: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和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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