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初婚,女方离婚前育有一女,再婚生子属第二胎。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应当在怀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一、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方还需要带上离婚证。
离婚再婚生育审批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初审。由乡、镇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二、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三、婚育证明在哪里办理啊?需要什么证件
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该带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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