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一种特殊的盗窃性犯罪,法律对此的规定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才应当立案,特别要注意的是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因此对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必须按照上述两个法定要件进行认定。
一、非法监控如何定罪
非法监控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
3、在主体上,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在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监控嫌疑人需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才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等。
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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