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五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受理阶段: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1)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二十五个字,特殊情况,化学领域的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四十个字.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发明名称是否都一致.
(3)说明书摘要部分不得超过三百个字.可以包含发明的化学式.
(4)摘要附图是否为说明书附图之一.
3、公布阶段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授权阶段
在《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授权办登费,年费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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