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协议可以按照以下法人条款撰写:
1、协议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等;
2、股权比例、价格、条件、交割以及回购;
3、价格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作出的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必须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股权回购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
股权回购协议的可以参照如下范本编写:
甲方:
乙方:
甲方***(下称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现甲方决定且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股东***所持%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
(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一条声明、保证及承诺
合同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及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甲方承诺: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持股80%,持股20%,
二者构成甲方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及回购,甲方全部股东均已同意、认可、无异议。
2、甲方承诺乙方在协议签订后n个月内回购全部转让股份。
3、乙方承诺:出资人民币万元(大写)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4、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规定。
第二部分甲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信息
1、法定代表人:***;
2、营业执照注册号:;
3、注册地址:***;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联系电话:;
6、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7、股本结构(见下表):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1***万元货币
2***万元货币
第三部分股权转让
第三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本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万元(大写)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费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分三次支付给甲方,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
日支付万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不得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甲方不存在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经股东会决议全部股东均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名下的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部分股权回购
第六条回购标的
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乙方所受让的甲方%的股权。
第七条回购时间及生效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的n个月内回购本次协议所转让的股权,具体回购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超过
个月甲方未回购转让股权的,甲方即丧失回购的权利,该股权则由乙方自行处分。
第八条回购价格
双方约定:甲方以支付本金即乙方购买甲方股权款人民币万元的方式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的股权。回购价格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第五部分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甲方全部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部分其他部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六个月内没有回购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持有的%***的股权的,乙方有权处置乙方持有的%***的股权。
2、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20%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还应当给予赔偿,守约方保留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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