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新生儿户籍所需的资料是根据新生儿定居的父母自愿的原则,可以和父母一起定居。申请材料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查相关资料进行出生登记: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复印件1份,检查原件)。2、政策内生育个孩子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政策内生两个孩子的,提供两个孩子的生育审查表(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3、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检查原件)。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5、计划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发行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1份)。二,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东西?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下列资料:一是新生儿出生的医生证明文件;二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女性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三是新生儿的父母提供书面申请表。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需要到婴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机关进行申报登记。如果是境外的出生证或是结婚证,还需要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公证文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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