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一般要求当事人带齐相关的材料之后到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办理,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因此对于婚前财产的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上述的流程进行公证的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如何看待
婚前财产公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看待:
1.通过这项公证,等于对未婚男女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让他们明确什么是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财产,了解婚姻的有关规定,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家庭义务。
2.明确分清了财产所有权,就可以避免和其他家庭成员在财产使用上、分配上发生纠纷。
3.在家庭债权债务诉讼发生时,可以避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抵债。
4.办理此项公证后,当某种诉讼发生时,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各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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