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职务侵占罪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在公司经营中,存在公司股东之间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转股转让合同、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这一行为能够认定该股东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的财产,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股东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股东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且股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按贪污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的两倍执行,即二十万元以上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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