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信用卡被诈骗盗刷的这种情况,除了到公安机关报警之外,还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发卡行,可以通过发卡行的工作人员先冻结信用卡账户,信用卡账户被冻结以后对方不能再继续使用,这样可以减少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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