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家暴的行为有哪些
属于家暴的行为有: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申请验伤,情节严重的,可以求助公安机关,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家暴能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家暴如何处理
为保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录音录像,且应当及时报警,保留好报警回执、配合公安机关制作相关的调查笔录或调解笔录。并及时拍摄被施暴后的伤情照片,保留好医院出具的就诊证明和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对于事后悔过的施暴者,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悔过书或道歉信。
对于多次施暴者,必要时受害者可申请公安机关向其出具告诫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总之,若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优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应当收集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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