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罪犯受害人的损失如何填补
时间:2023-07-22 23:30:22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盗窃罪的犯罪者无力偿还盗窃赃款的,并不会加重犯罪分子的刑罚,依据盗窃数额量刑。2、对于罪犯已将赃款进行挥霍的行为,如果罪犯存在其个人财产,法院可以就罪犯的个人财产予以查封没收后折价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填补受害人损失。2、被害人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偿还盗窃损失,无力偿还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盗窃罪犯罪量刑

盗窃罪量刑条件: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盗窃罪是非法占有各类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不会被判处死刑。刑法中对于盗窃罪的数额进行了详细规定,数额较大的判处六个月到三年不等的刑期;数额巨大的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刑期;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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