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遗产继承人需持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在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后,递交上述资料。等资料审核完毕后,发放新的房产证明。如被继承的房产权属等事项是经由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还必须递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怎么过户给子女
父母一方去世,则需要子女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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