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凌晨,骥村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有人盗窃木材。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无车牌面包车停在路上,车上装满了木材,不见车主。经调查,凌晨2时,正在屋里睡觉的村民听到屋外有动静,怀疑有贼,拉亮电灯,出门查看,发现一辆装满木材的面包车司机神色慌张,看到村民出来,立即弃车逃走。村民看到车内装满木材,认定面包车司机是贼,立即打电话报警。民警仔细勘查现场,在面包车上找到相关证据。
12月17日晚,民警经循线侦查和布控,找到面包车车主肖某,向其说明有关情况。肖某见盗窃木材事情暴露,只好如实供述。民警在肖某家中发现堆放着装有柴油的大油桶、电缆,水泵等来历不明物品,经进一步询问,肖某如实交代自己在乡村作案多次,这些都是盗窃的赃物。
目前,肖某已被新田县公安局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盗窃木材量刑标准?
盗窃木材涉嫌盗窃罪,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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