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依法分配。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分配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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