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2、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犯犯罪对象,但不一定有侵犯对象。也就是说,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而犯罪对象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或缺的。它只是一些犯罪的必要条件;
3、犯罪通常通过侵犯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对象。任何犯罪都会伤害犯罪对象,但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伤害;
4、犯罪对象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不是;
5、犯罪对象是犯罪对象的外在形式,犯罪对象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犯罪对象是必要的,犯罪对象是常见的。犯罪对象是内在本质的讨论,犯罪对象是具体的外在表象。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联系在于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而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全文5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