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用中文填写《临时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申请表。
2、入出境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A、外国人,应提交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游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内的有效签证,以及南宁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B、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提交《港澳通行证或者《回乡证,以及南宁市公安
机关出具的居住、暂住证明。
3、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原件和复印件)。
4、年龄、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近期免冠、白沙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相片三张。
6、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①填写表格→②业务受理→③缴费→④领取临时驾驶许可
办结时限:受理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五一路110
电话:(0771)4822798
南宁市车管所竹溪工作站
地址:鑫城大厦(南宁)附近
南宁市车管所北环工作站
地址:秀厢大道西段13
电话:(0771)32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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