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一、大兴宅基地改革试点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尊重全区农村村民意愿,通过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充分保障村民居住权益,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形成人、地、房相匹配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整体改变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民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户有所居。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分类落实村民户有所居,有效解决人口增长带来的居住问题。
2.坚持因村制宜。各镇根据村庄情况和村民意愿,指导各村确定村庄宅基地整体改造方式,实现特色化、差异化改造,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区特点和乡村风貌。
3.坚持规划先行。各镇加快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为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村庄规划应当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对村民住宅建设布局、建筑风貌、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以及基底面积和高度等作出规范。对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但对上述相关标准未作出规范的,各镇按照实际情况报区政府审批后确定。
4.坚持村民主体。严守村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充分了解、尊重、体现村民意愿,使村民真正成为村庄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使村民真正成为发展好、维护好自己利益的主体。
5.坚持稳慎有序。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关乎全区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稳慎有序推进,重大改革措施应当试点探索,待成熟后再在全区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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