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冤案要承担的责任要具体分析属于失职还是渎职。如果属于渎职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次血型误检引发十五年冤案
因十五年前错误的血型检验,河北省曲周县民办教师徐计彬被当做强奸犯蒙冤十五年,近日徐计彬被法院宣告无罪后,他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140多万元提申请。
十五年前的一个冬天,当时只有二十六岁的河北曲周县村办小学民办教师徐计彬,突然被抓捕,几个月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八年。徐计彬当庭喊冤,但法医报告显示,他的血型与现场提取的血型一样都是B
出狱后徐计彬多次要求重审此案,但都被以证据不足驳回。去年徐计彬到市医院验血时,结果令他大吃一惊。
徐计彬:化验的时候,说我是0型血,当时那时侯吧,头上跟打了一声雷似的。
经过反复检验,徐计彬的血型是0型明确无误,他随即申请法院重审此案。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宣告徐计彬无罪,而依据就是新的证据表明徐计彬的血型与现场提取的血型不符。而这一个疏忽让徐计彬蒙冤十五年。
记者找到了十五年前参与鉴定徐计彬血型工作,现在已经退休的法医。
由周县原法医刘文奎:我记不清楚了,也可能我考虑到了,经我手了,就是说,化验以后又通过鉴定以后,进行修改,又经过打印,我就没有考虑就签了我的一个名字。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法医的错误检验致使冤案发生,有关部门正在彻底追查。目前,徐计彬已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索赔人民币143.44万元,除了包含十五年他应得到的教师的收入损失,医药费等项目外,还包含精神损失一百万元,此案正处于法院立案审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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