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转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利应一并转让。
一、主债权的基本信息及债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债权转让: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二、借款合同解除抵押合同怎样判
借款合同解除,抵押随之合同无效。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什么叫担保债务
担保债务是指:因担保关系而形成的债权属于从债权,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主债权,从债权从属于主债权,主债权的效力状态直接影响从债权的效力状态,而从债权的效力状态不影响主债权的效力状态。如果借款合同无效,那么保证合同自然无效,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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