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00809-GC06-A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生物化工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安装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及范围:
规模:管道16240m、供电线路34650m,工艺及配电设施377台(套)
范围:安装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经开区大成集团铁路专线以北
2.3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0333.36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3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容器制作、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的一级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的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大路618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业须携带入境手续参加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招标人: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高云春
联系电话:1390433654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13#楼301室
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85542581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报名联系人:谢辉电话:0431-84627008
日期:2010年8月25日来源:吉林省建设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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