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要本人处理吗
时间:2023-08-03 16:13:59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无证驾驶不一定要本人处理。无证驾驶的行为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无证驾驶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情形包括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是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可以异地处理吗

一、无证驾驶可以异地处理吗

1、无证驾驶可以异地处理。驾驶人应当在交通违章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无证驾驶将被处罚款200到2000元,并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无证驾驶不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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