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是由其他能代表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签字;或者有公司的印章的,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字时成立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一、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盖有合同章有事吗
能,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于什么地位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甚至在经济合同中,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通常也能认定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除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三、合同订立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订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订立合同的多方主体;
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3、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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