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是今年中国股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旦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注册制即可开始实行。但新《证券法》能否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却是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从媒体报道来看,注册制改革不仅会将IPO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而且企业IPO上市的门槛还将大幅下调,甚至允许亏损企业上市。因此,投资者不能不担心IPO公司的质量会进一步下降,更多的垃圾公司充斥股市。为此,投资者对目前正在修改的《证券法》充满期待,期盼新的《证券法》能够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证券法》修改能否为注册制保驾护航不仅关系到注册制改革的成败,而且也事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两会上就《证券法》修改发表的谈话来看,《证券法》的修改主要解决五大问题,即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于缺少更为详尽的内容,所以《证券法》修改能否担起为注册制保驾护航的重任还是一个谜。
依笔者之见,《证券法》修改能否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关键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证券法》的修改是否有助于现行股市制度的完善。比如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就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正是这样的规定,导致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导致大小非的大量存在,导致股市成了大小非的取款机。《证券法》的修改必须解决上述问题,并且在配套制度方面对大小非减持做出进一步规定。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必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尹中卿副主任委员所透露出来的信息看,《证券法》修改将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是,仅限于此是很不够的。因为从市场监管来看,仅仅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不能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那么这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是劳民伤财,起不到任何惩处违法犯罪的作用。实际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只是一种手段,一个过程,落脚点就在于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处。尤其是在推行注册制改革的情况下,不排除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会更加普遍,包装上市会更加猖獗。因此,新《证券法》必须让欺诈上市者直接退市,并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让造假者倾家荡产、把牢底坐穿。这是《证券法》(也包括对应的《刑法》条文修改)为注册制护航的必要条件。
此外,《证券法》的修改必须要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尹中卿副主任委员透露出来的信息看,新《证券法》增加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章节,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投资者保护只是限于建立投资者适当制度、先期赔付制度,新增公开承诺履行和现金分红制度,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话,仍然不敢直面集体诉讼制度,那么这样的投资者保护将是跛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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