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6、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一、合同没到期如何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期满未出示清偿协议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未清偿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清偿。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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