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法典》规定,民法典抚恤金第一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与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抚恤金发放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抚恤金发放对象规定如下:1、在民法典中,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仍存活的,抚恤金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全部死亡或失踪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2、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因为死亡抚恤金不属于公民的遗产其列,所以死亡抚恤金不能立遗嘱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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