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篇内容主要介绍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的一般流程,包括立案大厅的审查、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文件的提供,以及立案、民事庭受理、传票、调解、法院审理等环节。重点在于说明离婚诉讼的流程和涉及财产分割时的处理方式。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通常需要前往法院的立案大厅。在这里,立案大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调解离婚。(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只能走司法的程序,而不能走仲裁的流程,仲裁是没有权限管理离婚案件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离 婚 的 诉 讼 程 序 和 调 解 结 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而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此,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在法院立案后,双方需前往民事庭进行审理。如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发出立案通知书并缴纳诉讼费,案件将移送至民事庭。在民事庭,法院将进行调解。如达成离婚协议,需向法院提交调解书。如调解不成,将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时,需由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可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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